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责任意识

时间:2018-03-27【字号 超大    来源:房山区委老干部局 作者:
  3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房山区委老干部局迅速组织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带头学习,第一时间以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形式,组织科级以上干部骨干进行集体学习。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老干部局局长史建同志主持会议,逐条逐句全文学习监察法,原汁原味领会监察机关职责、监察范围、监察权限、监察程序、对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的监督等项内容。 
  会议强调,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和领导班子会前学法内容持续深入学习。党总支(支部)要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解读法律条文,切实提高全体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的责任意识。
  会议要求,要布好“责任网”。研究细化责任清单,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到人,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认真践行承诺,筑牢思想防线。明确专人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的相关工作,形成了完善的责任体系。要查找“风险点”。对涉及老干部工作决策部署、重大活动、人员调整等事项进行梳理,逐一查找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坚持科室预算申报、主管把关、局务会通报、局长办公会研究审批的工作流程,不断强化对权利的制约和监督。要填好“记实本”。认真记录《房山区委老干部局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台账》和《房山区委老干部局领导干部及科级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程记实工作手册》,做到人手一册“全程留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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