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和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信息、信访、联络接待、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
2.研究室。负责本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就加强和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建议。组织拟订离退休干部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和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
3.组织指导处(政治待遇处)。负责拟订本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党组织书记培训。负责掌握离退休干部整体思想状况,指导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教育和学习阵地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的落实。负责研究拟订离退休干部阅读文件、参加重要会议、通报情况等制度并组织落实。
4.活动指导处。负责研究拟订离退休干部参加重大活动、参观学习等制度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指导开展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负责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独特优势和作用。负责组织指导离退休干部志愿者服务活动。
5.生活待遇处。负责组织指导和督促本市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的落实。负责研究完善离休干部离休费保障机制、医药费保障机制、财政支持机制,研究完善离退休干部困难帮扶机制和服务管理措施,并组织落实。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工作。负责协调保障离退休干部权益。
6.联络服务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本市原市顾问委员会委员和担任过副市级以上领导职务老同志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负责向老同志传达党中央和市委精神,组织老同志参加重要政治活动、政治学习和参观考察。负责听取老同志意见建议并向市委反映情况。负责组织引导老同志发挥作用。负责组织协调和服务老同志就医住院、走访慰问等。负责了解掌握老同志生活情况、身体状况并协调开展健康指导、生活服务、后事处理等工作。
7.宣传处。承担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发现和宣传离退休干部先进典型。
8.综合处。承担督促检查、信息化、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推动离退休干部就近学习、就近活动、就近得到关心照顾、就近发挥作用的社区平台建设。负责指导推动离退休干部工作队伍建设。
9.机关党委(人事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外事等工作。承担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等工作。
10.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11.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北京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