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班学员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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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学员管理,规范培训秩序,提高培训效果,特制定本规定。
  1、学员入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由学员所在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说明情况。
  2、学员应按要求参加党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晨炼、参观考察、问卷调查等各项活动。 
  3、学员上课、研讨等需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迟到、早退、中途会客。 
  4、上课期间关闭手机,不接、不打电话。不随便说话,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向老师询问时,要先举手示意,老师允许后方可问答。
  5、党校内禁止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倒茶水,不乱扔果皮、纸屑和其它杂物。
  6、在校园内应着装整洁,不得穿背心、拖鞋、运动短裤进入报告厅或教室。
  7、在食堂就餐时应遵守就餐规定,不得饮酒。
  8、学员应遵守客房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就寝。
  9、学员在党校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经本单位老干部工作部门同意,并报班主任备案。
  北京市老干部党校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北京老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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