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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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员工培训,是提高服务质量的有效途径。为保证党校办公室服务老干部的质量越来越好,党校办公室及各部门都要高度重视员工培训工作,落实好员工培训制度。
  一、员工培训分为“上岗培训”和“在岗培训”。
  二、新进员工必须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党校办公室在与服务保障单位落实人员时,除了要求公司要选派具备服务基本素质的员工外,还要进行上岗前培训,保证员工到党校后,对服务对象、服务程序、服务标准、服务注意事项都有掌握,及时适应党校服务老干部的需要。
  三、新员工在“上岗培训”的基础上 要进行岗位业务知识培训和带教见习。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培训计划落实新进人员的培训。实习期满,必须经部门考评、 考核,对应知和应会的内容,考评成绩合格,才能签订劳动合同。
  四、各部门要加强员工的在岗培训,每季度组织一次。部门负责人是员工在岗培训的设计者和组织者。结合服务保障工作的实际和党校工作的安排,适时组织好在岗培训。充分做好培训准备工作,选定业务素质高的骨干,担任培训的教员。采取理论与实操相结合、讲解与示范相结合、练习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让员工不断加强对岗位责任、素质要求以及有关的工作规范、质量标准和规章制度等内容的掌握,不断提高服务保障业务水平。
  五、做好随机培训工作。在有组织的开展在岗培训的基础上,针对服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各部门要采取缺啥补啥的方法,有计划地进行随机培训。注重以现场培训为主,结合日常的管理和工作考查,加以具体指导和培训,以不断提高员工的业务技能。
  六、每年年底组织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各岗位服务技能笔试、实操考核,作为评定年度工作的依据之一。考核结束后 参加考核人员应写年终小结,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成绩考核单”。
  北京市老干部党校办公室
  2015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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