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平

时间:2017-10-14【字号 超大    来源:北京市老干部局 作者:王诗颖、何青
 
  宋平 (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组织部部长)
  宋平,男,汉族,1917年4月生,山东省莒县人。193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6年春参加革命工作,大学学历。曾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人物履历
  1934—1937 在北平大学农学院、清华大学、西南联合大学学习
  1938.—1947 任延安中共中央党校干事,在延安马列学院学习并任组织科科长、教育处处长,任中共中央党务研究室秘书,中共中央南方局学习秘书,重庆《新华日报》社编辑部资料室主任、秘书处主任、编辑部秘书长,新华社重庆、南京总分社负责人,周恩来同志政治秘书
  1947.—1952 任中共哈尔滨市顾乡屯区委副书记、警备大队政治委员,哈尔滨总工会公营企业部部长,东北总工会宣传部部长、秘书长、副主席
  1952.—1957.6 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委员、国家计划委员会劳动工资计划局局长兼劳动部副部长
  1957.6—1962.12 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1962.12—1970 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西北局计划委员会主任、西北局三线建设委员会副主任
  1970.—1972.7 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兰州军区国防工办副主任
  1972.7—1977.6 任中共甘肃省委书记(当时设有第一书记)、甘肃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
  1977.6—1979.12 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甘肃省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9.12—1981.1 任中共甘肃省委第一书记
  1977.6—1981.1 兼任甘肃省军区第一政治委员
  1977.6—1982.12 兼任兰州军区第二政治委员
  1977.8 在中共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委员
  1981.1—1983.6 任国家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83.6—1987.6 任国务委员兼国家计划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
  1987.6—1987.11 任国务委员兼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1987.11—1988.4.12 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兼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1988.4.12—1989.6 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1989.6—12 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共中央组织部部长
  1989.12—1992.10 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1990年兼任中国计划生育协会会长,1991年向党中央建议每年全国人大、政协会议期间召开人口资源工作座谈会,得到中央批准。)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中央委员,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十三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十三届四中全会增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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