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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补助费
关于我市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副局级以下离休干部提高住房租金补贴享受住宅电话补助的通知
时间:2010-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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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老干部局
作者: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国家机关各党组(党委),市属各局、总公司、高等院校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各区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经研究决定,自2004年1月1日起,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副局级以下离休干部,住房租金补贴提高到每月115元;享受住宅电话补助每月80元。
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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