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的通知
关于推选表彰创先争优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的通知
各区县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部、老干部局,市委各部(工)委办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干部(人事)处、老干部处:
按照市委关于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和在全市开展“我身边的先锋”推选活动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以市委组织部、市老干部局名义表彰一批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通过表彰先进典型,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调动和激发离退休干部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现将推选表彰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表彰标准
(一)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的推选标准是:1。支部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工作责任落实,有凝聚力和战斗力。党支部委员特别是党支部书记威信高、有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2。党员队伍好。党员意识强,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3。组织设置好。合理设置离退休干部党支部,方便党员参加组织活动,方便党员发挥作用。4。活动开展好。定期开展适合离退休干部党员自身特点、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组织活动,富有成效。5。群众反映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党员联系群众密切,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和良好形象。
(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的推选标准是:1。学习活动好。自觉参加支部生活,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教育后代好。注重言传身教,家庭关系和睦。3。发挥作用好。牢记党的宗旨,在自觉自愿、量力而行的基础上,发挥自身专长和优势,坚持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作出新的贡献。4。保持本色好。保持并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珍惜光荣历史,永葆革命本色,带头弘扬正气。
二、推选表彰安排
市委组织部、市老干部局表彰50个创先争优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100名创先争优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
各区县、各系统要在同级党委开展创先争优和“我身边的先锋”推选表彰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提出本区县、本系统推选创先争优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名单并进行公示,经老干部工作部门和区县、系统组织部门共同审核盖章,于9月15日前,向市老干部局报送有关材料,所有表格要求一式三份,并附事迹材料2500字左右。
三、推选表彰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推选表彰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是深化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从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老同志实际出发开展好推选活动。
2、严格坚持标准。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要严格坚持标准,严格推选程序,广泛听取老同志的意见,确保每个推选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坚持推学结合。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网站等媒体,加强对创先争优先进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和优秀离退休干部党员的宣传,建立离退休干部群英谱。积极引导老同志学习先进,把推选表彰活动作为学习典型、自我提高的过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推选表彰活动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市老干部局政治待遇处。
联系人:彭韶华 王强
联系电话(传真): 64484832
电子邮箱:laoganbuju50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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