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组通〔2018〕36号)《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1-01-22【字号 超大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 作者:

  各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老干部处,各局、总公司、市属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老干部工作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9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04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140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555元。

  二、执行时间:自2018年1月1日起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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