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老干通〔2022〕6号)《关于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区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干部(人事)处、组织处、离退休干部处,各局、总公司、市属高等院校党委(党组)组织部(处)、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离退休干部工作部门:
经研究决定,调整本市去世离休干部无工作配偶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有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128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360元;去世离休干部配偶无工作、无子女的生活困难补助费由每人每月1922元调整为每人每月2034元。
二、执行时间:自2022年7月1日起按上述标准执行。
三、所需经费按原渠道开支。
相关新闻
- “红色陪伴·暖心行动”业务工作交流研讨会举办2024-09-25
- 突出“三性” 推动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工作创新发展 北京工业大学离休与机关退休干部党委退休第九党支部2024-09-23
- 市城市管理委领导看望慰问百岁生日离休干部2024-08-21
- “三三制工作法” 创新老干部工作机制 引领银发新航向 东城区北新桥街道机关离休处退党支部2024-07-24
- 市监狱局(市戒毒局)领导看望慰问百岁生日离休干部2024-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