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4-09-12【字号 超大    来源: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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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是中共北京市委老干部局下属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提供与管理离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与活动,为老年教育提供服务,为离退休干部提供活动场所及相关服务的服务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老干部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承担本市离休干部和市管退休干部活动阵地建设。 
  2.协助承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协助组织引导老同志开展组织活动、发挥作用等工作。
  3.负责组织和管理离退休干部和老干部工作队伍学习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实施离退休干部示范性文体、健康等活动。
  5.负责北京老干部大学办学及直属班次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6.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关事务服务保障工作。
  7.承办市委老干部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内设党政办公室、组织指导部、活动指导部、服务保障部、物业管理部、教育培训一部、教育培训二部共7个职能部室。
  (二)人员构成情况
  行政编制0人,实有人数0人;事业编制100人,实有人数7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6555.61万元,比上年减少242.91万元,下降3.57%。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305.57万元,比上年增加322.85万元,增长5.4%。
  1.财政拨款收入6305.57万元,占收 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5.57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10.62万元,比上年减少844.26万元,下降13.5%,其中:基本支出3166.2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58.51%;项目支出2244.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1.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支出决算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353.22万元,比上年增加124.75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活动中心(怀柔)教学经费、小关分中心改造等项目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9.9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2.9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3.9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6.72%;卫生健康支出173.04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3.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2.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6万元,下降44.4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3年度决算2.94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减少2.36万元,下降44.44%。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培训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3年度决算5183.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64.65万元,增长25.8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3年度决算5183.93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增加1064.65元,增长25.85%。主要原因:根据工作需要,年中追加活动中心(怀柔)教学经费、小关分中心改造等项目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3年度决算173.04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3年度决算173.04万元,与2023年度年初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3166.2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单位所属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65万元,比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9.98万元减少5.33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23年度决算数0.07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1.7万元减少1.63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接待支出。2023年度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外省市对口单位来我局调研学习。公务接待1批次,公务接待9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5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28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度决算数0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度决算数4.58万元,比2023年度年初预算数8.28万元减少3.7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支出。2023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09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45万元。2023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966.27万元,比上年增加46.65万元,增加原因:老干部活动频次增加,活动场所运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98.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2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3.2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1.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4.3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96%。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3年度新购置车辆0台,共计0万元;新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共有车辆5台,共计101.84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共计0万元。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3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单位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第四部分 2023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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