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3月30日召开会议,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党自上而下分两批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会议审议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根据党的二十大部署,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党的创新理论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推动全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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